集团公司如期取得72张排污许可证

       本报讯 按照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集团公司2018年计划申领排污许可证的11家企业全部如期取得排污许可证。自此,中国石化按照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已取得72张排污许可证,实现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经营。

       2018年初,集团公司编制并发布《中国石化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具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强化合规性整改和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所在地政府有关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相关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指南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开展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安排,分步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建立符合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环保管理机制。

       集团公司能环部会同各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对各企业排污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能源环境绩效考核,并将排污许可证申领、管理、执行情况作为绿色企业行动计划重要内容,纳入年度HSSE大检查。已取证企业及时完成自行监测,做好台账记录,按计划及时提交执行报告,按时公开企业自行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等信息。

       (赵普春)

信息来源:中国石化报
201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