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印发《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近日,集团公司党组印发《中国石化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办法》坚持靶向思维,对相关制度进行有效整合,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完善,着力构建一个内容完整、流程规范的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链条。

        《办法》突出政治监督,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新增对促进干部担当作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每项内容进行细化。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落实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措施,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多部门信息沟通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同时,对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集中检查、问题核查等监督检查的程序方式进行明确和固化。

        《办法》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及相应责任等4类责任主体,厘清了各责任主体在选拔任用工作中须被追责的17种情形及应承担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规定党委、领导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追责方式,督促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担责尽责。

        (本报记者)

信息来源:中国石化报
202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