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组制定实施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集团公司党组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务实管用,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不另起炉灶,结合公司实际、聚焦短板弱项,细化形成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监督等3个方面89条措施,回答好“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如何保障落实”等问题,努力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一把手”是企业改革发展的领头雁,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必须以有效监督把这一“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实施意见》提出“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各类监督聚焦‘一把手’”的总要求,一方面“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另一方面,“一把手”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实施意见》同时强调,要正确处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可以支撑信任的辩证关系,保障支持“一把手”正确履职用权。

        党内监督是主导,党组(党委)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实施意见》突出政治监督,结合监督重点领域、公司三大核心职责和工作重点方向,提出“八个强化”的着力点;强调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直接、最权威,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提出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重点要从监督方式、监督重点、监督效果3个方面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施意见》强调,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努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上率下,抓宣贯、抓落实、抓问责。要加强党组(党委)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强化纪检监察组(纪委)专责监督作用,深化完善“大监督”格局,积极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动能。

        (本报记者)

信息来源:中国石化报
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