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全面推进直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任  实

        8月4日,集团公司召开全系统深化改革三年行动暨三项制度改革专题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实现深化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目标。

        集团公司全面推进直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引领推动三项制度改革中的“牛鼻子”作用。8月31日,党组印发《中国石化直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9月3日,党组组织部召开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布置启动会。一环紧扣一环地部署、一步紧跟一步地推进,彰显了党组纵深推进深化改革三年行动的坚定决心。

        坚持先行先试,为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打牢坚实基础

        ——连续4年开展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两评一考”,推进董事长(执行董事、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一肩挑”

        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就是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推进深层次企业管理变革和经营责任重塑,激发经理层成员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企业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这项工作搞好了,就会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示范作用,进而推动“三能”机制建设加快落地,加快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形成改革“一子落”发展“满盘活”效应。

        试点是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稳妥有序推进改革,需要试点先行,发挥好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以点串线,形成经验、复制推广。

        近年来,党组组织部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集团公司党组部署要求,从2017年起,连续4年开展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综合考评、领导人员素质能力测评和领导人员个人业绩考核“两评一考”工作,从严管理干部在全系统已形成浓厚氛围,以职责定指标、按“一人一表”考核,在领导干部中得到了普遍认同。同时,党组组织部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重要指示,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稳妥推进董事长(执行董事、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一肩挑”,实行新领导体制的直属单位比例达95.3%,为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深化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党组组织部积极向外取经,先后与中国人民大学、华夏咨询、华为人力资源等团队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通过书面调研、电话咨询、案例收集等方式了解了10余家央企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做法经验,在充分吸收外部经验基础上,率先在催化剂公司、润滑油公司、石化机械、易捷公司、镇海炼化、工程院德州大陆架公司等6家“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试点企业开展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点,收到了较好效果,为在全系统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坚持放管结合,以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为纽带激发动力活力

        ——将契约管理、考核管理、薪酬管理的权力授权给直属单位,总部层面强化监督管理

        在以往绩效考核中,一定程度上存在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结果拉不开差距、成员间“轮流坐庄”等现象,带来“能上不能下”“能高不能低”、市场经营压力传递不足、对经营层成员激励约束不够等矛盾。

        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就是以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为纽带,以赋权配责为核心,以激活力、提效率、提升竞争力为目的,破除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切实做到“能否坐得住,契约说了算;干得好不好,指标说了算” “收入多与少,岗位价值和工作业绩说了算”。这其中的关键,在于合理授权、有效监督,该放的坚决放、放到位,该管的严格管住管好。

        一方面,将契约管理、考核管理、薪酬管理的权力授权给直属单位,实现总部管总量,即核定经理层成员的薪酬包,单位管分配,即由董事会或领导班子确定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决定机制。直属单位对经理层“分蛋糕”,可以让领导人员清楚自己“要干什么”“有什么权利义务”“干好干坏有什么后果”,把“好话”和“丑话”都说在前面。另一方面,总部层面强化监督管理,设立直属单位“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审核监督小组”和“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审核监督小组”,加强对经理层成员考核分配工作的监督管理,避免“个别人说了算”。

       坚持动真碰硬,严考核硬兑现保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突出刚性退出,打破“铁交椅”,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这次改革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敢于刀刃向内,主动从“主席台”改起,敢动“前三排”的奶酪。集团公司党组明确要求,要通过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逐步实现“有任命就有任期、有职务就有职责、有业绩就有奖励、不称职就要调整”的工作机制。

        领导职务能上能下的难点在于“下”。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必须强化退出管理,突出刚性退出,让考核结果不仅影响收入的“能高能低”,还影响职务的“能上能下”。

        《中国石化直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双70+四种情形”的退出条件,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不达标、综合考评不胜任,因违纪、违法、违规履职或个人重大决策失误,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将给予解聘或免职。通过明确任期、到期重聘,考核合格、符合条件可以重新聘任,如果不合格就要解聘,将有利于打破“铁交椅”,破除看身份、看级别的传统观念,树立看岗位、看贡献的市场导向,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既要总部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统筹、进度统筹和效果统筹,又要鼓励直属单位主动试、大胆闯,敢于解放思想,勇于攻坚克难,形成上下协调、一体贯通、齐抓共推的工作格局,汇聚共同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全力打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这场硬仗。

信息来源:中国石化报
202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