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被评为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名单,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被评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

近年来,集团公司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聚焦重点难点抓改革攻坚,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改革实践中,坚决贯彻“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确保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持续规范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着力推动下属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实现全覆盖。制定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不断激发经理层活力动力。巩固拓展“大监督”格局,推动党内监督与法人治理监督深度融合。

集团公司此次被评为示范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对公司的治理水平及改革成果的高度认可。下一步,集团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不断增强改革活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报记者)

信息来源:中国石化报
2022-02-17